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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4期)关于加强我市游泳场馆安全管理的建议

日期:2018-06-22    作者:政协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反映:夏季气温逐步升高,我市河塘密布,游泳戏水成为人们消暑好去处,但野外河塘,水环境复杂,安全成为隐患。随着我市中小学暑假临近,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场馆安全工作,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目前我市多数游泳场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泳馆内部管理比较混乱。对游泳人群健康状况管理缺失,有的儿童戏水池和成人游泳池无间隔,同池游泳,高峰期入池人数不加控制;2、卫生状况堪忧。有的游泳池换水间隔时间过长,水中有漂浮物,气味重,卫生消毒、水质不达标,容易滋生细菌,极易引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游泳者健康;有的泳池沐浴、厕所及泳池周围卫生管理差,泳池救生人员技能及设备不达标等。3、涉及卫生、文化等多部门监管,监管时紧时松,出现问题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为此建议:

1、严格按照游泳场馆的管理规范准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馆限期停业整改,达标后许可经营。

2、游泳场馆经营部门应按照规定标准加大对泳池卫生消毒和水质检查频度,促进泳池水质卫生安全,规范运行。

3、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游泳池进行水质检测,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将泳池的卫生安全等监测情况定期通过网站向市民公示, 给广大市民一个健康卫生的游泳环境。

4、严格划分成人及儿童泳池,对低龄儿童游泳必须落实看护人员。加强场馆救生人员配备和技能培训。